內政部移民署 函
地址: 10066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
聯絡人:科員 洪偉玲
聯絡電話:( 02 ) 23889393 分機 2525
傳真電話:( 02 ) 23896396
電子信箱:shiny902652@immigration.
gov.tw
受文者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20 日
發文字號:移署移字第 1080144315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 (108D411907_108D2089738-01.pdf)
主旨:檢送「108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
畫」1 份,惠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
助及獎勵,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士技能檢定,
培養一技之長,穩健家庭生活,特研訂旨揭計畫。
二、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 109 年 2 月 17 日(星期一)至同年 3 月
20 日(星期五)止(確定之報名期間若有更動,將另行通
知),為使全國各級學校知悉本計畫,惠請協助轉知全國各
級學校(含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【職】及大專院校),推薦及
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,並依限
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(https://sp.
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及相
關佐證資料至本署彙辦(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,移民事務
組洪偉玲科員)。
三、另「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」僅於報名
期間開放(暫訂為 109 年 2 月 17 日至同年 3 月 20 日),為確保
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,請於報名期間內至前揭系統辦理線
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,以免向隅。
正本:教育部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、連江
縣政府教育處
副本:本署移民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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